各公司、各部门:
为表彰2019年度先进,弘扬欣明正气,进一步体现“敬天爱人”的欣明文化,形成正能量相互传递,经集团领导研究,决定在全公司开展2019年度感动欣明人物、优秀员工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公司所有正式员工
二、评选条件
1、入职时间满一年且本年度无任何形式的通报批评或违纪处罚。
2、具备出色的职业素养、专业能力,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忠诚度。
3、“感动欣明”要有案例、有数据,突出感人的事迹,总共10名;“优秀员工”要有先进行为、优秀事迹,总共50名。
三、评选方法
1、征集阶段(11月28日—12月7日)
由各公司、各部门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、个人自荐等方式广泛征集“感动欣明人物”与“优秀员工”入围候选人,并初步进行审核,入围候选人名单报集团人力资源部。
年度先进入围候选人名额数量原则上应不小于公示名额数量的2倍。
优秀员工要求涵盖各个层面,一线员工占70%,主管及以上占20%-25%,部门经理及以上占5%-10%。
2、内部评选阶段(12月8日-12月15日)
由各公司通过内部民主评议会或民主投票等形式评选出年度“感动欣明人物”与“优秀员工”公示阶段人选,年度先进人物名单统一上报至集团人力资源部。
各单位公示阶段人选数量分布如下:
“感动欣明人物”集团本部4名,淮安分部4名,新疆和田分部1名,马鞍山分公司1名;“优秀员工”集团本部20名,淮安分部25名,新疆和田分部4名,马鞍山分公司1名。
3、公示阶段(12月16日—12月21日)
集团人力资源部汇总名单后,通过集团网站、宣传窗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,由全体员工以现场意见箱、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监督评定。
对于在公开评选阶段落选人员名额,由原单位推荐新入围人选。
由集团领导组成评委会,结合公示意见对两类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,最后评选出10名年度感动欣明人物及50名优秀员工。
4、表彰学习阶段(12月21日—01月25日)
①在集团2019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中,将对获奖人员进行隆重表彰奖励。
②集团还将以网站、报纸、专题培训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正能量,号召全体员工学习感动人物的先进事迹。
四、评选要求
1、请各公司、各领导高度重视,以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感动欣明、优秀员工评选活动。
2、安排指定责任人,按时负责推荐、上报,逾期不予评选。
附:《欣明集团2019年度感动欣明人物及优秀员工评选活动推荐表》
欣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
二○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