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公司、各部门:
为表彰2017年度先进,弘扬欣明正气,进一步体现“以人为本”的欣明文化,形成正能量相互传递。经集团领导研究,决定在全公司开展2017年度感动欣明、优秀员工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公司所有正式员工
二、评选条件
1、本年度无任何形式的违纪批评或处罚;
2、具备出色的职业素养、专业能力,有较强的荣誉感和忠诚度。
3、“感动欣明”要有案例、有数据,突出感人的事迹,总共10名。
“优秀员工”要有先进行为、优秀事迹,总共50名。
三、评选方法
1、内部评选阶段(2018年01月01日—01月10日)
①各分公司按在职员工总数5%的比例,拟定“候选人”,再通过内部公示和评分,得分靠前的40%候选人作为“感动欣明”推荐名单,剩余60%作为“优秀员工”推荐名单,统一上报至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或集团办公室。
②优秀员工要求涵盖各个层面,一线员工占70%,主管及以上占20-25%,部门经理及以上占5-10%。
2、公开评选阶段(01月10日—01月20日)
①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名单后,通过《欣明报》、集团网站、宣传窗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,由全体员工以现场意见箱、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监督评定。
②由集团领导组成评委会,结合公示意见对两类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,最后评选出10名“感动欣明”人物,50名“优秀员工”(感动欣明落选人员自动增补为优秀员工)。
3、表彰学习阶段(01月20日—02月30日)
①在集团2017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中,将对各获奖人员进行隆重表彰奖励。
②集团还将以报纸、报告会、专题片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正能量,号召全体员工学习感动欣明人物、优秀员工的先进事迹。
四、评选要求
1、请各公司、各领导高度重视,以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感动欣明、优秀员工评选活动。
2、安排指定责任人,按时负责推荐、上报,逾期不予评选。
附:《欣明集团2017年度感动欣明、优秀员工评选活动推荐表》
欣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
二○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